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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中、高考身份证明
  • 信息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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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归侨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需提交

1、考生父(母)亲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户口簿》;

2、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与考生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如《户口簿》不能证实归侨与考生的亲属关系,应出具归侨档案所在单位<司、局级>统战<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归侨与考生亲属关系证明)。

二、办理华侨在京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需提交

1、考生父(母)亲的《华侨身份公证》(我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京使<领>馆出具);

2、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持华侨身份公证的一方父(母)亲与考生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与考生的亲属关系公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国内一方父(母)亲档案所在单位<司、局级>统战<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夫妻及与子女>关系证明等)。

三、办理归侨学生身份证明需提交

归侨学生本人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户口簿》、《身份证》。

注:办理中考身份证明需持《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户籍所在区县侨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