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区民宗办马士有主任作为丰台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来到太平桥街道,为太平桥街道党员干部讲解党的十九大精神,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各社区书记、主任、党务专职及部分非公党支部书记共计112人参加了学习。
马士有主任结合实例,从十九大历史背景和成果、十九大主要内容以及如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三个方面,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出了解读,为党员干部们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如何落实好十九大精神指明了方向。